一般纳税人登记最新规定需要知道这些事
2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办法》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简化报送资料,取消了实地核实环节,完善了年销售额计算方法。这些变化不仅方便了纳税人,也为基层税务人员减轻了负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关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纳税人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要知晓其中的风险。在郑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就找合时财务专业高效、服务周到的财税服务商。
在税务机关推出的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中,包含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图为山东烟台保税港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台人员为纳税人讲解服务流程。
《办法》取消了行政审批,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由6项减少到2项,取消了实地核实环节,符合登记要求的,当场办结。
“我们公司是新注册的,平时购买水电、电脑耗材和支付物流等费用金额大,我们想成为一般纳税人。窗口人员核对了我提交的信息后,当场就办理了。以后,我们公司可以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了,税负会明显下降。我为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办法》和税务人员的服务打call!”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办理完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潍坊益普生商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孙雪丽说。
潍坊高新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副科长张桂婷告诉记者,“新办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如果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按照省局实名办税的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人员中任意一人,持本人身份证来办税服务厅窗口补录信息后,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并加盖公章,窗口工作人员通过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核对企业登记信息无误后,就能当场办结。”
《办法》简化了办事程序,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由原来的6项减少为2项,纳税人只需携带税务登记证件、填写登记表格,就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之前抱着一大摞各个公司的表单到处跑,我们特别头疼,现在只需携带相关证件,填写好登记表格,就可以为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潍坊利捷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的税务代理人员刘柳莹说,“以前仅填写表单就要花费半个多小时,现在5分钟就搞定了,实在是太方便了!客户对我们的工作更加认可,找我们代理税务事项的越来越多!”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报送,直接为企业办税减轻了负担,顺民心,接地气,让企业更有活力。
张桂婷说:“《办法》取消了实地核实环节,纳税人符合登记要求的,当场办结。这不仅方便纳税人,减少了纳税人等待资格认定的时间,也减轻了基层税务人员的负担。”其实早在几年前,山东省国税局实行纳税人身份识别系统和实名办税后,对新办理税务登记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只要纳税人填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信息与征管系统中的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不再实地核实,并当场办结。信息不一致或填报内容不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会当场告知纳税人,要求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变更税务登记信息,或重新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记者了解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改登记并不是现在才实行的办法。2015年2月国务院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后,国家税务总局及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将一般纳税人管理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
达到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会通知纳税人办理登记,逾期不登记的,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7年11月征期结束后,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提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某汽车修理厂(原为小规模纳税人)已达到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罗庄区国税局罗庄分局税收管理科的张侠在查询后得知,该汽车修理厂成立于2016年6月,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累计销售收入104万元,其月销售额从2017年上半年的每月约5万元增加至2017年下半年的每月约20万元。张侠制作了《税务事项告知书》,告知其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国税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接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该汽车修理厂负责人上官景吉到罗庄分局税收管理科,向张侠解释了未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原因。原来,该汽车修理厂成立初期,由于知名度不高,经营情况一般。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与某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后,修理业务开始大幅增加,出现了销售额快速增长的情况。由于担心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后税负增加,询问能否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张侠向该汽车修理厂负责人解释了一般纳税人的税款计算方法,告知其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由于其购进货物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实际税负不一定增加,并向其详细讲解了增值税抵扣的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打消了该汽车修理厂负责人的担心和顾虑。最终,该汽车修理厂按规定办理了一般纳税人登记。2018年1月,该汽修厂第一次按照一般纳税人标准申报了2017年12月份增值税,实际缴纳增值税税款5000余元,税负相比以往略有下降。
上官景吉高兴地说:“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不仅税负没有增加,而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以前更方便了,和我们合作的企业也更多了,真是意外的收获。”
“若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的,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会自动把企业名单推送到税源管理部门,税源管理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该纳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张侠说。
张侠介绍,强制登记规定仍然保留,只是将以往纳税人申报期后20日内办理认定手续和逾期不办理的,税务机关10日内下达《税务事项告知书》的规定,分别缩短到了15日和5日内。达到登记标准不办理登记手续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强制调整该纳税人申报的税种税率,由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调整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纳税申报时暂时使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但按照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税款,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强制登记后,纳税申报期限也会由按季申报相应改为按月申报,而且无法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需携带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税)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解读《办法》时指出,《办法》明确了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范围: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其中,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政策依据有两个,一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因此,纳税人销售额即使超过登记标准,如果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也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不是一个自然年内的销售额。
2017年第三季度结束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国税局城区分局在进行日常税收风险点扫描时,提示辖区内一家小规模商贸公司年应税销售额已达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标准。查询税收征管系统,发现该公司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是该县国税局稽查局依据举报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处理结果是该公司补缴增值税12.3万元,使该公司在连续四个季度申报期内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80万元的登记标准,应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办法》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年应税销售额的属期范围,也相应增加了额度的计算范围。”莒县国税局副局长鲁团介绍,自2016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减少纳税人办税次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为使年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属期与按季申报相适应,《办法》补充了按季计算年应税销售额的内容。应该注意的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不是指会计年度,可跨年度累计。比如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就是一个经营期。另外,《办法》对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新增加了稽查查补的销售额。这样在小规模纳税人自己申报的销售额的基层上,还包括税务机关稽查查补的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的销售额等销售收入。
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后,应及时申领发票;发生增值税偷税、骗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将被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办法》再次明确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但是,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莒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尹纪录说,“纳税人在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纳税人从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生效之日起,应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注意以下事项。
新办纳税人既无发票又无税控装置的,可以在当地国税部门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增值税发票票种,并联系当地税控服务商购置税控设备等。
申请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前,在国税部门申领有通用机打票种的纳税人,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注销通用机打发票票种,然后再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增值税发票票种,并联系当地税控服务商购置税控设备等。
申请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前,在国税部门申领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控设备的纳税人,可以在当地国税部门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增值税发票票种后,携带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设备设置变更手续。如果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设备设置变更手续。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多为按季申报,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要改为按月申报,所以在登记生效后的次月征期,一定要注意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规范办理纳税申报。”尹纪录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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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进一步明确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涉及的若干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一、《办法》第二条所称经营期,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二、《办法》第二条所称纳税申报销售额,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三、《办法》第四条第二项所称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四、《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信息,指填写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生产经营地址”栏次中的内容。
五、《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六、《办法》第八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告知纳税人的内容应当包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七、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货物及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其中有一项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就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手续。
八、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九、《办法》中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